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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1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及拟审批意见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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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
部门
公示
日期
公示
截止
日期
环评
文件
1
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昌黎县号热源厂厂区内
天津东方绿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7.9.1
2017.9.7
报告表


查看环评文件,请登录邮箱http://mail.163.com
邮箱账号:18533583138 密码:166188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
1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
所报《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1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环评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1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昌黎县 1 号热源厂厂区内。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98号),公司对现有 5 台锅炉(2×29MW+3×46MW)烟气治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拆除2台29MW 锅炉现有除尘器,原址新建2台布袋除尘器;对现有5台锅炉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新增5台脱硝系统。项目总投资214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中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处理后,外排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一根100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昌环【2014】364号)及本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落实。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2017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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