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刘台庄镇高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大滩风电场48MW工程项目建设(17号机位),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土地,面积约为0.02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60.0000万元/公顷(4.0000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