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昌黎县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部署会在县国土局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耀滨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农工委书记王安德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上,县国土局局长牛立明通报了2012年以来我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情况并对农村土地确权发证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王安德对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引发了多起群众上访事件,造成了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态度必须坚决,手段必须严厉。二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相关部门与乡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动态监管,三是强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国土局及各乡镇要大张旗鼓的强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保持语论的高压态势。四是认真考核,严厉问责。要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开展量化考核、排名,对好的实施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的实施问责。
4月17日,县长苏景文主持召开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度会。苏景文县长在讲话中指出,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要抓住重点,重拳出击。要重点对以养殖为名搞非农业建设和未经审批擅自占地建农宅及各类小项目实施打击,县城周边及主要公路两侧是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重点区域,县政府将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及养殖用地管理办法,对各类用地行为进行规范。各镇乡区要组织自查,并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限期组织拆除,逾期不能拆除的,由县政府组织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日常巡查,各镇乡区是组织开展动态巡查的责任主体,必须安排好、组织好动态巡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县政府把土地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对各镇乡区及相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李耀滨县长在会上对前阶段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予以肯定,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没有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的村,要继续完善。因村长换届,权属争议等客观原因没有完成权属调查及指界工作的村,下一步还需要做好完善工作。二是稳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下阶段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区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协调调处矛盾纠纷,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还要保证社会稳定。同时各乡镇区要成立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农村集体土地 "三权" 发证领导小组,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好宣传,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赢得村委会、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责任状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县委宣传部、县督查室、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镇乡区党政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