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河北航轮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车整车及功能性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 | 昌黎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正明山路以西 | 天津东方绿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1.8 | 2018. 1.12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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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河北航轮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车整车及功能性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位于昌黎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正明山路以西。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4000辆自行车架、2600辆自行车整车以及27700个前叉、把横、把立、座杆、座管夹、垫圈的生产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35860.45m2(折53.79亩),总建筑面积17622.14 m2。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2万元,占总投资0.232%。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项目焊接工艺产生的烟尘,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酸洗工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酸雾处理塔进行水喷淋液吸收HCl,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18483-2001-2006)小型标准后楼顶排放;
项目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生产区不供暖。
四、项目产生的冲洗废水及酸雾处理塔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经管网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经管网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五、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酸、酸洗槽和污水处理站泥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下脚料和焊渣统一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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