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1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运行管理项目,招标人为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1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运行管理项目。
2、项目地点:昌黎热力供应公司一号热源厂锅炉环保设施脱硫脱硝与除尘系统所在区域。
3、运行对象: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一号热源厂40吨锅炉1#、2#、与65吨锅炉1#、2#、3#、脱硫脱硝与除尘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三、招标范围
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一号热源厂40吨锅炉1#、2#、与65吨锅炉1#、2#、3#、脱硫脱硝与除尘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运行管理,详细技术要求参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四、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包括 "脱硫脱硝" 或 "环保工程" 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运行业绩或环保工程业绩。
3、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申请。
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1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
地 址:昌黎县二街兴昌里76号
联 系 人:康永波
电 话:0335-2558697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联 系 人:孙凡、刘长江
电 话:0335-3643270
邮 箱:ahzb_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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