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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启动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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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国土资源部印发通知和工作方案,启动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按照行动方案,全部工作将于10月底完成,自11月中旬起,国土资源部将根据验收结果及地方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为外界所关注的 "6·30" 政策,将停止执行;其他有关政策,比如 "检查时段"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等,延续不变。国土资源部强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将继续坚持全国全覆盖,坚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一查多用" ,坚持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 "一张图" 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作用,保持工作连续性。

  国土资源部提出了 "简化程序、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的工作原则,并对部与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部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组织工作主体,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切实加强对市、县的检查指导,并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提出重点要求: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将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对违法违规严重地区,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警示约谈;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地区,暂停办理用地用矿审批,扣减用地指标,督促其整改查处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行动方案强调,要统筹协调处理好巡查、案件查处等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与卫片执法检查的关系,探索建立日常执法监察工作成效与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扭转重卫片执法检查、轻日常执法监管的倾向。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应用卫星遥感、航空摄影、低空无人驾驶飞机飞艇、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区,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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