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按照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关停违法违规排污企业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的通知》(秦字〔2013〕4号)要求,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排污企业关停工作的督导检查。一是严格涉水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门槛。二是加强对关停企业的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 对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再检查、再巩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整治成果。加强对我县59家已关停企业的排查工作,关停企业必须采取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擅自复产的企业,及时报请县政府关停,县环保局加大对关停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每周监察一次,确保关停企业不反弹,巩固去年整治成果。三是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监察力度 。对违法排污 "三查" 行动进行一次 "回头看" ,对造纸、淀粉、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再进行一次细致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非法企业、超标排污企业和恶意排污企业坚决关停。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察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企业立即报请县政府予以关停,确保生产企业不出现违法违规排污问题。四是增加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为随时掌握入海河流水质变化和重点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增加河流断面监测点位,除现有的万庄、杨古泊、歇马台、贾河中桥、大蒲河口5个监测点位,再增加东沙河上游、东沙河下游、犁湾河、西沙河入境断面、西沙河入滦河断面等5个监测点位。增加断面水质和重点污染企业监测频次,断面监测由规定的每月监测一次提高到每10天监测一次,重点断面、重点企业随时取样检测。认真对监测数据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及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月6日以来,县环保局对我县列入市政府的59家关停企业、在日常检查中被县政府列为关停的企业及52家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进行了排查,其中检查关停企业62家,其中53家没有发现问题, 8家正在违法生产,1家有明显生产迹象。52家重点监管企业监察情况是:正常生产企业21家,未生产企业31家。其中正常生产企业的21家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转,停产企业中有24家企业的设施正常运转,其余7家停止运转。县环保局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关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