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镇人民政府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昌黎县军化厂的《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证号为昌国用2008字第236号(西家属院土地使用证号),房产证号6300003;昌国用2008字第237号(东家属院土地使用证号)房产证号100009911、100009912、1000014、1000016。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该国有土地使用证通告声明作废。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0日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