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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通告(县城昌黄公路以南、西钱庄村东 经济适用住房11号楼3-501号)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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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翟连祥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翟天亭

不动产坐落:县城昌黄公路以南、西钱庄村东(经济适用住房)11号楼3-501号

不动产产权证号:冀(2019)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8212号

房屋建筑面积:79.96平方米

联系地址:昌黎县昌黎镇朝阳东17号

联系方式:2861263

公示单位: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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