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宗地编号: | 昌土(2013)26号 | 宗地面积: | 60484.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山镇万庄村南、安新公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等于0.07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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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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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81万元 | 加价幅度: | 9.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15时3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或股东会)竞买决议、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31日 至 2013年06月17日 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31日 至 2013年06月17日 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1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3年06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13)26号 号地块:08时30分 至 15时30分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17时。 | |||||
3、成交价款不包括评估费和测绘费。以上费用须由该地块的竞得人另行缴纳。 | |||||
4、工业用地:报名时需提供发改部门对拟上项目意见。 |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
联系地址: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 |||||
联 系 人:张宏军 | |||||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昌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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