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秦皇岛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星商贸广场项目 | 昌黎县碣阳大街南侧,东环路东侧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1.16 | 2018. 1.22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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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秦皇岛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星商贸广场项目位于昌黎县碣阳大街南侧,东环路东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012.04m2(折合约16.5亩),总建筑面积38696m2(其中地上27496m2,地下112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5F建筑及道路绿化等,主要经营五金产品、家居、建材等。项目总投资14597.48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51%。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项目冬季供暖由昌黎县永建热力有限公司提供;地下停车场设通风装置,废气经排风井排到地面,车库废气排放口周围设置绿化。
四、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昌黎国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昌黎国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临路侧)标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由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
五、项目变更用途按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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