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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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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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2x85MW超高压煤气发电技改项目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院内 |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1.26 |
2018. 2.8 |
报告表 |
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3号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2x85MW超高压煤气发电技改项目位于宏兴公司生产厂区院内。项目新上2台270t/h超高压煤气锅炉,并配套建设2×85MW发电机组,取代原4台110t/h煤气锅炉及配套的4台25MW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0.15%。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三、项目锅炉外排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中 "其他气体燃料锅炉" 限值要求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按要求设置采样口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四、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水进入主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作高炉冲渣水。
五、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项目冷油器回收站产生的废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须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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