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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分局环境监管与优化服务并举 促进县域经济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1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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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分局环境监管与优化服务并举 促进县域经济绿色发展。一是强化服务促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意识,对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好项目,主动对接,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倡导 "马上就办" 的理念。对有指标任务的环保重点项目,建立 "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抓到底" 的工作机制,紧盯每一个环节,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力争包抓的每一个项目迅速落地实施、开工建设。二是强化监管促发展。要立足守红线,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科学、严格、有效进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助推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企业监管自律体系制度,将国控、省控、市控和重点污染企业监管责任定岗定责,落实到岗,包干到人,扎实推进我县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做到集中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一个样、重点污染源和分散扬尘点一个样,切实把各种污染降下来,努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三是强化减排促发展。紧盯减排项目不放松,逐企业、逐项目分解落实,抓进度、严监测、稳运行、重实效,重点启动集中供热高架源污染治理、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治理等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力促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确保2018年度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四是强化执法促发展。以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和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抓手,坚持 "四个不放过" ,对落后产能的企业不放过,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不放过,对环评不过关的建设项目不放过,对 "散乱污" 企业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充分发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追究刑责等强力手段的威慑作用,促进形成 "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愿污染" 的新常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昌黎县分局 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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