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麦尔兹并流蓄热式石灰窑升级改造项目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2.1 | 2018. 2.7 | 报告表 |
查看环评文件,请登录邮箱http://mail.163.com
邮箱账号:18533583138 密码:166188
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号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3×600t/d 麦尔兹并流蓄热式石灰窑升级改造项目位于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项目占地52000.26m2,建筑面积16093.4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系统、3×600t/d双膛石灰窑煅烧系统、成品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除尘系统、循环水系统、通讯系统、压缩空气、氮气、蒸汽系统、车间变电所、液压系统等。通过减量置换的方式,拆除现有21座年总石灰生产能力66万t的石灰竖窑,建设3×600t/d麦尔兹并流蓄热式石灰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能力为60万t。项目总投资15440.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8%。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三座石灰窑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及外排烟气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461-2011)相关要求;
项目在原料受料槽产尘点设吸尘罩,经管道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烟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中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分别在窑前、窑顶、窑底及成品仓各产尘节点设吸尘罩,经管道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烟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中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设封闭式石灰石料棚一座,料棚地面硬化并设置高压喷淋(雾)抑尘设施;项目设密闭成品库一座;物料皮带输送廊道采取全封闭措施;成品的倒运、装车均在库房中进行;出厂车辆车轮、车厢需进行清洗;厂区内道路硬化,路面定时清扫保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粉尘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中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其他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生产抑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清扫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车间密闭、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原料筛下料外售;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该项目环评文件中要求的措施落实。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