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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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昌黎县刘台庄镇初级中学扩建项目 | 昌黎县刘台庄镇刘三村西 |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2.13 | 2018. 2.24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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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号
昌黎县刘台庄镇初级中学扩建项目位于昌黎县刘台庄镇刘三村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综合楼(4F,6505 m2),1栋学生宿舍楼(4F,2344m2),1间食堂(1F,1364m2),1间门卫室(1F,28m2),1间厕所(1F,39m2)。总建筑面积10280 m2。项目总投资234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7%。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项目上污水处理站一座,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预处理的餐饮废水及实验室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的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按环评文件要求做好构筑物防渗及防护措施。项目食堂产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四、项目设备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经垃圾分类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废液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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