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现将涉及昌黎县朱各庄镇下庄村4803.2平方米和2882.7平方米二宗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核结果予以通告。若对通告有异议者,请于通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复查手续,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准予登记。
序号 | 土地所有权人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面积 | 宗地号 |
1 | 昌黎县朱各庄镇下庄村农民集体 | 集体 | 4803.2平方米 | 130322009017JA00011 |
2 | 昌黎县朱各庄镇下庄村农民集体 | 集体 | 2882.7平方米 | 130322009017JA00012 |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