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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7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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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昌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耀滨就我县机构建立、工作部署、资金落实、工作完成等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全面汇报,检查组观看了我县 "明确土地权属,构建和谐农村" --记昌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多媒体宣传片,并得到专家组一致好评,认为形式新颖,纪实性强,内容丰富。

  昌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省、市政府要求已于20121115日全部完成全县17个乡镇(区)418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及417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共完成调查宗地1861宗,面积100517.76公顷,其中完成登记发证1792宗,面积96617.59公顷,完成率96.29%;除靖安镇西庄村共5个所有权宗地(包括2宗飞地)无法人代表,未登记发证外,全县共发放所有权证书886本,三村交界等重要拐点解析测量、埋设界址桩922个。划定争议区64宗,面积3410.67公顷。

  在完成各项验收规定内容后,检查组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一致认为,昌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路线正确,成果资料齐全完整,程序规范,调查成果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程与规范要求,对我县工作完成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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