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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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昌黎县众创精密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项目 | 昌黎循环经济产业园 |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4.26 | 2018. 5.3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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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号
昌黎县众创精密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项目位于昌黎循环经济产业园(昌黎县朱各庄镇相公营村村东),项目占地20533.33m2(30.80亩),总建筑面积20621.5 m2。项目建设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生产线一条。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车间、库房1和综合楼,购置射蜡机、摸头机、蜡液输送机、感应电炉等主要设备57台套,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二期建设库房2。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0.8%。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项目在射蜡机、摸头机、组蜡操作台上方、脱蜡釜开口上方、除水桶、静止桶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外排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 "其他行业" 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行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在淋砂机、浮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含尘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
项目焙烧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非金属焙烧炉窑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在感应电炉上方、浇铸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新建金属熔化炉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振壳机、切割机采用固定工位,置于封闭式操作间内,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抛丸机内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输送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采用感应电炉冷却水余热供暖,并采用电锅炉辅助供暖。
四、项目生产用水为感应电炉循环冷却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在秦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经化粪池处理进CWT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其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表1中水质标准后,进入废水暂存池暂存,其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废石蜡杂质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电炉产生的炉渣、废耐火材料,振壳机产生的振壳废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均为一般固废,全部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浇冒口切割产生的浇冒口及铁屑返回电炉重新熔化回用于生产;抛丸废铁丸及废屑外售钢铁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项目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九、项目审批后,如果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整,建设单位按时落实最新要求。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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