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靳国和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何淑芹
不动产坐落:八里庄村、碣阳大街南侧(金榭巴黎)26号楼4-103号
不动产权证号:冀(2017)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0777号
土地证号:昌国用(2011)第239号
房屋建筑面积:116.24平方米
联系地址:昌黎县昌黎镇朝阳东17号
联系方式:2861263
公示单位: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