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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昌黎县民政局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通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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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民政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昌黎县黄金海岸二纬路南侧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昌(2008)字第153号。根据权利人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声明作废,并按规定补发证书。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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