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焕玲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敏生
不动产坐落:昌黎县四中对过抚昌黄公路东侧(东山新天地南区)2号楼4-602号
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2916号
房屋建筑面积:91.06平方米
联系地址:昌黎县昌黎镇朝阳东17号
联系方式:2861263
公示单位: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