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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通告(昌黎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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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五峰山路东侧、市民中心北侧,秦昌黎国用(2015)第00067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权利人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该不动产权证通告声明作废,并按规定补发证书。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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