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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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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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新上危废暂存间项目 |
昌黎县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
2018. 6.20 |
2018. 6.27 |
报告表 |
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37号
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新上危废暂存间项目位于昌黎县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利用现在闲置厂房(25m2)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危废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进行临时储存。项目总投资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100%。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的设计、建设及储存过程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规定要求;危废暂存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危废的转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三、按环评报告要求现有三条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倾倒入危险废物专用的容器中,并进行封闭处理;经收集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公 章
经办人:马博 田辉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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