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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2014年度第三批次1号地块)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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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镇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县2014年度第三批次1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昌黎镇二村的土地,面积约10.866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10.0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公章)

20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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