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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6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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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QHYZB-2018-42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贺民 0335-21929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鹏0335-3692198
采购预算金额:1300000
采购用途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成所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维保、联网并投入试运行。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有良好的执业纪录和从业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证明资料: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13
时刻说明: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供应商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0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180730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供货期:20天(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受理质疑电话:0335-3692198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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