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凯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农用机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608519。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昌黎县凯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农用机拆解项目 | 秦皇岛市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家庄车站北(205国道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3′48.701″,北纬39°44′14.321″。 | 昌黎县凯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德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昌黎县川港专用制造有限公司办公用房400平方米、封闭车间两座共1500平方米及储存场地600平方米,并对封闭车间及储存场地进行改造。租赁及购置拆除设备:等离子切割机、真空抽油机、剪板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拆解报废农机1500台。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在抽取废油液工序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与危废间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同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外排有机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等措施,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号)中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初期雨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密闭式,池体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配套污水一体化设备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昌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外运至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昌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滤袋及除尘灰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滤清器、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油液、油泥、废油箱、废油管、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沾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隔油毡、污泥、浮油分类收集至专用容器内密封,暂存至危废间,分区存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设置1座危废暂存库,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 无 | 无 |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