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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团林乡人民政府团林乡刘坨沟冯庄子村段赵家港沟苟庄子村段河道清淤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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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BWJ2018027-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团林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秦皇岛市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作坤 1313359039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2838038048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大伟、李丽 0335-3668819

采购预算金额:264668

采购用途 : 团林乡刘坨沟冯庄子村段赵家港沟苟庄子村段河道清淤(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7-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7-18

时刻说明: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资格复核合格后发售采购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8-7-23 9:30

开标时间:2018-7-23 9: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工期:3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传真电话:0335-3668819

受理质疑电话:0335-3668819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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