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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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昌黎县兴昌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整合置换项目 | 昌黎县朱各庄乡小樊各庄村西 | 唐山德安科技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8. 7.12 | 2018. 7.18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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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昌黎县兴昌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整合置换项目位于昌黎县朱各庄乡小樊各庄村西(昌黎县兴昌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项目在厂区东南侧新建锅炉房1座,新上1台51t/h高能效双锅筒横置式链条炉排燃煤蒸汽锅炉,替代现有的3台燃煤蒸汽锅炉,同时配套建设锅炉烟气低氮燃烧系统、脱硝设备、除尘及脱硫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7.3%。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项目产生的燃煤烟气采用 "低氮燃烧系统+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烟塔一体化)" 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脱硫塔顶部的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永久采样孔及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监管部门联网。项目原料库利用原有封闭式煤棚,煤棚内部设置喷淋装置;项目上煤系统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方式,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软水制备排水及锅炉浓水用于脱硫除尘和生产工艺;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废水重新进入脱硫系统重复利用,不外排。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加设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渣及脱硫渣,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审批后,如果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整,建设单位按时落实最新要求。
公 章
经办人:马博田辉2018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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