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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春勇有机肥有限公司鸡猪羊粪综合处置制造生物有机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6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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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
部门
公示
日期
公示
截止
日期
环评
文件
昌黎县春勇有机肥有限公司鸡猪羊粪综合处置制造生物有机肥项目
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庄村村北,205国道南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8.
7.16
2018.
7.27
报告表

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40号
昌黎县春勇有机肥有限公司鸡猪羊粪综合处置制造生物有机肥项目位于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庄村村北,205国道南(秦皇岛中轻金麦实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占地4500m2,租用秦皇岛中轻金麦实业有限公司原有建筑4000m2,其中生产车间1500m2,发酵车间1500 m2,库房800m2,办公及附属用房200m2。项目年处理鸡猪羊粪便10万t,年产生物有机肥8万t。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8.21% 。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在发酵车间的发酵槽及原料堆放区上方设置若干集气罩,经管道由风机引入UV光解设备(1台)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外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求被收集的含异味气体经采取车间密闭,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项目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经厂房阻隔及厂区绿化吸收,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内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临路侧)标准要求;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发酵车间的防渗。项目设500m卫生防护距离。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经办人:马博田辉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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