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
|
秦皇岛雅努斯磨具有限公司磨具及铁路砂轮项目
|
昌黎县工业园西区香山路西侧的秦皇岛宇恒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区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
2018.
7.16
|
2018.
7.27
|
报告表
|
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8]41号
秦皇岛雅努斯磨具有限公司磨具及铁路砂轮项目租用位于昌黎县工业园西区香山路西侧的秦皇岛宇恒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区(10亩),对原有总建筑面积5000m2的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其中生产车间3200m2,辅助车间1200m2,附属用房600m2,购置生产设备及相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年生产铁路砂轮650万片,600mm、500mm树脂砂轮300万片,百叶轮600万片,百叶轮基体800万片。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在混料工序的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4个)收集投料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与经车间顶部集气口收集的废气一并经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并入硬化工序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后续处理;
项目成型车间(独立车间)顶部设集气口,收集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经管道并入硬化工序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项目硬化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先经喷淋塔吸附氨,再入等离子及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限值要要求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项目百叶轮基体生产磨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内部收集装置收集,经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新上1台0.5 t/h天然气锅炉用于供暖及洗浴用热(时间为园区集中供暖之前),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外排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一根11m排气筒。待园区具备集中供暖能力后,建设单位自行拆除本燃气锅炉。
三、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昌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粉碎回用;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收集的粉尘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树脂液桶暂存危废间,定期由供应厂家回收。项目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公 章
经办人:马博田辉 2018年7月6日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