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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8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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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 "利剑治污" 专项行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方式,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问题整改落实、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污染减排、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处理、重点河流整治及 "散乱污" 企业整治等重点问题。已压减铁钢产能1308万吨、2017年以来,取缔燃煤锅炉512台、整治 "散乱污" 企业273家,治理VOC企业23家。二是实施 "铁腕督察" 专项行动。结合中央、省环保集中督察,通过全面自查自纠,开展专项督察,坚持 "边查、边督、边处、边改" 工作机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对环保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严肃问责一批环保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集中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三是实施 "司法联动" 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实施联防联控,强化 "刑责治污"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法院、检察、公安、环保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及时审查立案。狠抓环境监管,建立环保、司法双重管理执法体制,形成 "网格化" 环境监管体系,已刑事拘留非法采砂和盗采石矿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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