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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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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文  号: 冀财税〔2025〕6号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雄安新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通知如下: 

  一级地段12元(每平方米年,下同);二级地段6元;三级地段3元;四级地段1.5元。 

  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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