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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七)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来源: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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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秦皇岛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已督导朱各庄镇人民政府完成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七),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达成、整改台账完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昌黎县朱各庄镇与卢龙县石门镇交界处几十家建材厂和物料堆场扬尘管控不到位。昌黎县民冠水泥砖厂大量砂石或粉煤灰露天堆存。

二、整改情况

(一)昌黎县起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南侧1条洗沙设备(含1台料斗、3条传送带、1台粉碎机、1台滚筛、1台震筛)已拆除完毕并清出厂区,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堆存山皮土、机制砂已全部清除出厂;经昌黎县环境监测中心采样检测,大坑内水质正常,无需处理。同时,对该企业落实断水断电措施。

(二)昌黎县有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北侧大院1条水泥制品生产设备(含1台料斗、1条传送带、1台搅拌机)已拆除完毕并清出厂区,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原料已全部清除出厂,产品已全部封存。同时,对该企业落实断水断电措施。

(三)昌黎县朱各庄镇洼里村西北侧2套露天筛沙机(含2台料斗、2条传送带、2个滚筛)已拆除完毕并清出厂区,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堆存砂子已全部清除出厂。同时,对该企业落实断水断电措施。

(四)昌黎县朱各庄镇里各庄村东侧大院内1条水泥制品生产设备(包括1台料斗、1条传送带、1台搅拌机)已拆除完毕并清出厂区,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原料已全部清除出厂,产品已全部封存。同时,对该企业落实断水断电措施。

(五)昌黎县民冠水泥砖厂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并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料堆已全部苫盖,对厂区加密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隐患。同时,一台叉车、一台铲车已登记上牌。该企业正在进行改造提升,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和备案信息。

(六)昌黎县有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南侧4套露天筛沙机及2套露天洗选砂生产线(含6台料斗、6条传送带、4个滚筛、4个洗沙水轮、2台粉碎机)已全部拆除完毕并清出厂区,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堆存山皮土已全部苫盖封存、机制砂已全部清除出厂。同时,已落实断水断电措施,该企业正在进行改造提升,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和备案信息。

2025年6月5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查阅了佐证资料,开展了现场核查,市级验收单位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现对此问题进行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6日至6月19日)。

监督电话:0335-3632783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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