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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来源: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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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秦皇岛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已督导相关单位完成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达成、整改台账完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仅在海港区、北戴河区两个核心区便发现相关责任部门对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管控不严不实,监管“灯下黑”。督察发现,海港区文明里、北戴河区海韵假日小区周边集贸市场和夜市的流动摊点无烟气收集净化设备,部分机关单位和企业食堂、餐饮饭店未纳入精细化管控范畴、无油烟清洗记录、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油烟净化设施未使用等问题较为普遍。相关部门执法检查走马观花,对餐饮油烟直排问题视而不见。

二、整改情况

我单位坚持举一反三,第一时间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覆盖式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等重点区域及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定期清洗台账记录、露天烧烤、露天养碳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夜检夜查,并建立健全底数清单,城区范围内362户餐饮单位全部实施了台账式管理。同时,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等环境污染行为,共发现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025年6月5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查阅了佐证资料,开展了现场核查,市级验收单位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现对此问题进行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6日至6月19日)。

监督电话:0335-3632783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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