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9月24日至12月6日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4月3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按照县委要求,我局照单全收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大会后,4月21日,我局立即召开局中层干部以上专题会进行研究反馈问题。同时成立局党组书记周建刚为组长的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整改。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以上会议,制定修改整改方案,力求整改举措科学可行。做到思想统一、态度坚决、措施可行、责任明确。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整改成效。形成日报告、周汇总机制,全方位、全时段掌握整改进程、整改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涉及3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已经完成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人社工作有欠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指导工作实践有差距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不够深刻,没有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理论联系实际有短板。创业园服务体系不完善,精细化水平不高,在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增值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差距”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安排局党组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学习交流会。组织局党组成员进行系统的学习和讨论,确保每位成员都能深刻理解其内涵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学习活动有序进行,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2024年11月22日创业园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明确在工作中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完善创业园服务体系。对创业园现有的服务体系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创业园,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个性化的投融资方案,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2024年12月11日和13日,昌黎县邮政公司与昌黎县创新创业企业联盟在昌黎县创业园3010会议室开展助农兴商合作交流会。创业园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如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2024年12月,昌黎县创业园、昌黎县创新创业企业联盟与保定银行在昌黎县创业园多媒体会议室开展银企对接交流会。
(2)针对“电子社保卡签发率83.20%,签发量39.5万人,据省考核85%的目标还有差距”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为了增加电子社保卡签发率,信息中心积极开展三代社保卡换发工作,给各乡镇召开签发布置会议,乡镇给所辖村召开动员会议,目前,已经有多个乡镇完成三代社保卡换发工作,此项工作还在推进中,争取继续提高签发率,在换发三代社保卡的同时,自动激活电子社保卡。目前我县的电子社保卡签发率90.45%,签发量73.41万人,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签发任务。二是组织各乡镇开展了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走访了全县所有乡镇,现场解决电子社保卡签发中遇到的问题,各村利用大队广播、微信群、朋友圈、张贴通知等方式,按各村未签电子社保卡人员的花名册进行有针对性的通知。积极的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耐心细致的深入到村一级开展工作,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送卡上门,服务下乡,提高群众办理业务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和电视台等单位合作,制作了关于社保卡签发的电视节目,宣传社保卡的签发,到东山公园等地,播放社保卡换发音频,发放社保卡宣传材料等,提高群众的签发认识。
(3)针对“2021年以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多为家政、电商等,培训针对性不强,职业能力建设仅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与本地优势产业结合不紧密,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职业技能培训质效不够凸显”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针对县域产业制定培训方案。2025年,我局成立以局长为主任,主管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昌黎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班,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领导。工作专班认真分析全县的龙头企业和特色经济,在深入走访了解企业人才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定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25年培训重点将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和需求培养精品钢铁高端制造、干红酒、钳工等专业人才,服务县域经济产业发展;围绕数字化、绿色化产业技能人才需求培养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计算机外部设备调试员、设备点检员等专业人才,服务数字、绿色经济发展。二是强化培训对接。从市人社局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中遴选适合我县龙头企业和特色经济的培训机构。鼓励企业与相关培训机构对接,建立校企合作模式。面向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针对“县人社局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劳资人员变化频繁,对政策掌握不全面,不能及时更新人社一体化平台企业相关信息,造成我县有400多家企业稳岗返还业务无法及时落实”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通过企业终端推送、短信等方式将稳岗返还政策准确通知到企业法人,共推送1108条。二是充分利用多个微信群和电话通知企业法人联系劳资人员,同时加大对企业劳资人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000多人。三是对于稳岗返还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手把手现场指导操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全部落实到位,共发放1108家企业,发放资金557.52万元,惠及职工22904人。
(5)针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普遍对理论学习认识不深不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讨论环节简单,没有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讨论研究,有被动学习“应付”心理”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2025年1到7月进行了中心组学习研讨7次,开展专题读书班2天。二是提高了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党组成员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学习,深度解读党中央的政策方针,结合人社实际工作进行学习研讨。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能不到位。
(1)针对“县人社局仅通过下发文件或在微信群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对上级在年度考核、转岗聘用等方面出台的新政策进行安排,未对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出现落实聘用政策不及时的情况。两山乡政府1名事业单位人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出来之后,就能晋升岗位,因工作人员对聘用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到9月才为其办理晋升手续”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5月20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班,县直各单位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相关同志,各乡镇(区)组织委员和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相关同志150余人参加了培训,系统地学习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政策理解力和业务执行力。二是制定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发展路径图”和“事业单位转岗聘用办法图”发送到微信群,从新入职定管理岗位等级到管理岗位等级晋升的学历、年限及有关政策规定和事业单位专技、管理、工勤技能三个岗位之间转岗聘用的办法,用图表的方式的进行了说明,为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做一个指引与提醒。
(2)针对“招聘洽谈会宣传不到位,宣传覆盖范围仅涉及昌黎县以及周边县区,求职者对招聘信息了解不多不全,企业招工困难。企业和求职者信息不对称,部分企业所需运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得不到解决,制约了企业发展。2024年,人社局共召开21场招聘会,合计有641家企业参会,提供岗位10000余个,仅达成意向1200人,平均每次招聘会达成意向者仅57人,平均每家企业达成意向者仅1.9人”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在宣传过程中加强了网络作用,主动联系市局领导,把我县招聘会信息向全市公布宣传,让全市各家企业和求职者提前接到招聘会通知,有充足的时间,选择参加。在线下招聘会同时进行线上直播,把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对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好的机会和平台。在省平台上,我局将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定期发布上去,让更多的人才应聘者随时能够查看,为我县招揽各项专业人才,提供最大的帮助。二是通过县内饱和宣传,市内联合宣传,省内重点宣传等举措。我县目前举办了10场招聘会(7场线上,3场线下)已经有420家企业参会,提供岗位6000余个,现场达成意向900余人。比去年同期(300人)有很大的进步。三是在“入企探岗直播”方面,主要针对我县重点企业(如:安丰钢铁、红星钢铁、丰科生物、景瑞纺织有限公司等)和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入企探岗直播”,通过快手平台,由企业领导现场展示工作环境。求职者有了直观印象,报名岗位更有针对性。基本上能够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3)针对“县人社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利好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理解不够充分,2021年以来,1000元以上的高档次缴费人员占比长期徘徊在2%左右,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的养老金92.9%为政府配套的基础养老金,通过自主缴费产生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仅为7.1%”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宣传计划,线上方面主要采取定期在公众号、微信上发布宣传视频的方式,在传递政策精神的同时,也会注意采用其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线下定期开展宣传会,派发传单,举办政策问答等方式,让好政策深入街头巷尾。今年以来下乡宣传解读政策已达十多次。二是加强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督导、培训好乡镇办事人员,发挥乡镇办事人员的才能,扩大宣传面,做到以点扩面的宣传效果,同时也要定期检查各乡镇的宣传效果,督促乡镇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集中各乡镇来人社局参加培训城乡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次,深入各乡镇督导宣传十余次。三是为老百姓进行政策解读;下沉到村、社区,争取为重点村讲一堂课,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带动老百姓学习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通过对城乡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和宣传,今年缴费8000无以上人员已达237人,办理资助缴费人员75人。
3.贯彻新发展理念不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1)针对“帮扶方式大多是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或电话讲解,宣传覆盖面不够,造成创业者对国家创业扶持政策了解不全面,部分创业者不清楚一次性创业补贴,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房租水电补贴等创业指导服务相关政策,未能享受创业政策红利,影响创业效果,整体创业氛围不浓”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增加帮扶方式。利用在线直播,在快手平台线上宣传政策;利用乡镇就业微信群、乡镇驿站群,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宣传政策和信息。二是提升帮扶质量,4月15日邀请秦皇岛市安民职业培训学校教师孙西华培训主题“快速掌握DeepSeek”。7月17日,县人社局协同共青团昌黎县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昌黎县创业园举办了主题为“桑梓唤燕返,智汇昌黎兴”创业指导大讲堂活动。三是重点群体帮扶。3月10日,聘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孙德杰副教授推进创业帮扶进校园县人社局联合县工商联开展了培训主题“DeepSeek 行业应用与实践”的辅导活动,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
(2)针对“2021年以来,创业园入驻实体企业带动就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有27人”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创业园区带动就业人员中,剔除60岁以上的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合同,立即清退,提高带动就业人员质量。二是入驻企业明确优先招聘适龄劳动力,带动就业人员应在16-60岁之间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为主要带动就业形式,兼顾带动灵活就业。三是对园区内企业带动就业人员进行核查,确保其遵守劳动法规,不违规雇佣超龄人员,提升带动效果。2024年12月15日到创业园进行检查督导,以上情况已经完成。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向入驻企业重申关于就业年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倡导企业优先招聘适龄劳动力。五是人社局加强对创业园区监管,严格对园区进行绩效评估和日常检查。有效规范创业园入驻企业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创业园的健康发展。
(3)针对“创业园共有48人在同一家企业兼任法人和就业人员,与企业法人不得计算为就业人员的规定不符”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创业园区带动就业人员,剔除同时兼任法人和就业人员,法人不能算带动的就业人员,明确告知入驻企业法人不能计入带动就业人员。二是对当前的企业就业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创业园向所有相关企业和员工明确传达新的统计规定和要求。2024年12月15日到创业园进行检查督导,以上情况已经完成。三是人社局加强对创业园区监管,严格对园区进行绩效评估和日常检查。加强规范管理创业园企业法人和就业人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园的健康发展。
(4)针对“有24家入驻企业扩大规模申请退园后,6个月内即注销了营业执照,最快的仅43天,孵化效果不明显”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创业园对入驻企业的条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对申请入驻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分析。创业园对已在孵化的企业进行定期的业绩跟踪和评估。对于发展不符合预期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整顿和清退。二是督促创业园提供更加系统和专业的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对企业运营管理的培训和辅导。三是创业园要积极帮助企业寻找投资、合作伙伴和市场机会。组织行业交流活动和展会,提升企业知名度。创业园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创业园对于退园企业,可以设定一定的缓冲期,在此期间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2024年12月15日到创业园进行检查督导,以上情况已经完成。四是人社局加强对创业园区监管,严格对园区进行绩效评估和日常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创业园的健康发展。
(5)针对“仲裁立案处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不高,2021年至2023年的调解率分别为59.5%、56.5%和43.7%,2024年已立案137件,结案112件,调解成功19件,立结案处理阶段调解率为17%,调解率逐年降低”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劳动者在提交仲裁申请时,积极引导劳动者在诉前阶段进入调解组织的调解程序,发挥调解组织的诉前调解职能;二是加强仲裁阶段的调解力度,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正确的法律依据,公平公正为双方当事人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建议;三是庭审后引导双方进行调解,能调尽调,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率。2025年调解率达到71%。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1)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工作形式、轻实质内容”现象”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工作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6月25日专题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上半年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任务即安排布置,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与群众满意度。
(2)针对“2021年和2023年,局党组未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12月份学习内容。二是6月25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上半年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针对“2021年至2023年,分别有3名、5名和3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四述”报告”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6月25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强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压实责任体系。二是在2024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都结合工作实际专门阐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4)针对“未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保密意识不强,涉密文件和内部文件未分开登记”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提高保密意识,强化教育培训,落实保密责任。二是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涉密文件和内部文件进行分开登记、存档,其中机密文件30个,秘密文件45个,内部文件46个。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扎实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方面。
(1)针对“班子成员未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未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单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充分,对分管部门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如何互促互进办法举措还不多,纪律之弦绷得不紧。2021年2月,局机关6名干部存在病假无假条、请病假20余天、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被市纠风办通报”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3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在民主生活会和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时都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制定完善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够。2021年以来开展的警示性教育,均为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观看教育片,警示教育效果打折扣。2022年,祖会军、王继艳、周小冬等3名同志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4月21日分别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支部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以案例警示人、教育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6月27日组织党员到鸽子窝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和山海关甲申史鉴馆开展警示教育,5月30日到6月30日召开三次剖析会剖析40来个违纪典型案例,还结合本系统相关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三是各部门自查违纪风险点。全局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有效增强防范意识。
2.关于规矩意识欠缺,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就业服务中心、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劳动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签订的设计、安装、采购等合同以及验收报告均无具体日期”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责任单位于2025年4月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并以本次巡察为基础和契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我单位会计人员对以前年度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原始票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查,对此类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后予以报销,确保入账的原始凭证规范完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2022年8月19日,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拨付的3000元公车加油费,无审批单及发票”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责任单位于2025年4月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并以本次巡察为基础和契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我单位会计人员对以前年度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原始票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查,对此类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会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2023年2月17日,人社局拨付103059元取暖费,无审批单”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责任单位于2025年4月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以本次巡察为基础和契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我单位会计人员对以前年度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原始票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查,对此类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后予以报销,确保入账的原始凭证规范完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底线意识不强,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针对“2021年以来有6笔逾期贷款,涉及本金和利息共计61.03万元”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逾期贷款积极进行追偿。我局和县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与6名贷款逾期人员联系,进行催收,督促他们还款,但他们因经营不善、加之多年来皮毛养殖业不景气无力还款。对于6笔逾期贷款,我局分别向刘台庄法庭和昌黎县人民法院进行了起诉,刘台庄法庭和昌黎县人民法院按程序开庭进行了调解或审判,判决贷款人和担保人还款。二是进一步完善贷款程序。加强对贷款人员贷前审核和贷后跟踪检查和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经办银行协调,收回贷款。三是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对于发放的贷款不定期进行检查,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对出现的逾期贷款及时依法进行追偿
(2)针对“2023年就业资金审批后,未对支付计划进行公示就予以发放”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15日对于已经发放但未公示支付计划的就业资金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资金发放的合规性,若存在违规情况,立即停止后续资金的发放。经查,未发现违规情况。二是对就业资金审批及发放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漏洞和不足。2024年初,人社局又开始在昌黎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定期及时发布资金支付计划和相关信息。
(3)针对“2021年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企业法人、灵活就业领取退休金人员、重度残疾人、非毕业年度大学生和不属于同一单位人员等81人次不符合培训条件,领取培训补贴91790元。2024年11月,相关责任人被县纪委给予批评教育”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并全面回头自查。审计发现这些问题后,我们立即整改及时将涉及补贴84560元和7230元全部退回,未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对2020年以来的所有培训班次台账再次进行核实查看。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政策人员参培等情况的问题台账。二是加大信息核实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凡补必进、凡进必补”原则,所有培训人员实名制信息必须使用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管理系统,识别人员身份,并录入到该系统中。协调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局、县残联等单位提取相关全县大数据,对包括所有培训班次逐人核实比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发放补贴。三是完善补贴发放流程。进一步完善补贴发放和审核流程。对于培训后的补贴资金发放要严格审核,对发放完成后的补贴台账要进行二次核实复查,存在问题的台账要立行立改。
(4)针对“荒佃庄镇政府1名见习人员张世印补贴标准未按新补贴标准发放,造成荒佃庄镇政府从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期间,多发放补贴3200元”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负担,文件从2023年7月份开始执行,应按1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不应按旧标准1800元\月\人给予。二是由就业促进股牵头核查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期间张世印补贴发放记录,明确多发放的3200元金额明细,依规启动追缴程序。2024年10月12日,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3200元退回到财务账户。补贴退回后,已经及时退回系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审核原始申报材料真实性核对政策调整前后标准衔接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系统操作失误。对上报的相关内容逐字核实,不落一处,在以后工作中避免发生。
(三)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有差距方面
(1)针对“2024年4月至5月,县审计局对县人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6号凭证购买直播间设备共计87727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会计人员对就业中心2023年11月16号凭证进行了核实,购买直播间设备87727元,其中有3920元为耗材,不需要列入固定资产账,因此,已于2024年4月将83807元购置的设备录入固定资产科目。二是今后要加强资产管理,细化工作要求,增加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购入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县人社局在整改过程中未举一反三,未对以往的账目进行回头看,本次巡察发现,2022年,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购买电脑、液晶拼接单元等办公设备共计194220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会计人员对2022年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购置高拍仪3850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购置电脑8800元;就业服务中心购置电脑、音箱、液晶拼接单元共计181570元进行了核实,并于2024年12月针对以上未计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固定资产补录。二是以本次巡察为基础和契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我单位会计人员对以前年度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原始票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查,今后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立足本职工作,更好地发挥局党组主体责任,带领各部门为人社事业增光添彩,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坚持学习持之以恒,不断树牢“四个意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落实好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规矩规范做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对全局管理及提高服务能力水平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于单位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工作由职能股室提出方案和报告,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听取和采纳纪委监督意见和建议,形成风清气正严格按规矩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按照规定彻底整改,并连续评估整改实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5年7月25日至9月24日)。联系方式:0335—202995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收(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76号);邮政编码:066600;电子邮箱:ldj2022522@163.com
中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