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缆敷设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缆敷设临时用海项目 | ||
建设地址 | 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滦河口东北侧海域 | ||
公示内容 | 对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缆敷设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 ||
公示日期 |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9日 | ||
意见征集 | |||
反馈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反馈人联系地址 | |||
对项目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 |||
联系人 | 丁爽 | ||
联系电话(传真) | 0335-2860015(传真) | ||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7日 |
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缆敷设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