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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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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红糖”不合格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红糖。商标:良材记。经营单位:昌黎县泥井镇万客缘超市。生产单位:河北循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2-23。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5)12号。

二、1批次“粉条”不合格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腾达粉条。商标:腾达和图形。生产单位:昌黎县腾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4-12-04。不合格项目:标签标注。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产品未正确进行标识标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秦处(2025)13032225000068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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