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实施 "蓝天保卫战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三年作战计划和今年大气治理目标,强化科学治霾、精准治霾、铁腕治霾。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采取联防联控,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完成上级交办问题和治霾不力发现问题整改。2018年全县淘汰燃煤锅炉141台,已完成拆除109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2台180平方米烧结机、1座竖炉和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1台180平方米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深度治理项目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秦皇岛鹏远淀粉有限公司恶臭气体专项治理项目1个正在整改中。另外,采取机动车污染、扬尘综合治理等措施。启动应急预警6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昌黎县分局齐凤芹 于林辉 肖丽娜)
昌黎县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三个专项行动 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一是实施 "散乱污" 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昌黎县共排查整治 "散乱污" 企业273家。按照 "先停后治、分类施治" 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整治措施,严格坚持依法依规监管,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 "散乱污" 企业,及时制止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严格防止 "一刀切" ,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采取驻守乡镇、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对2017年整治完成的262家 "散乱污" 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对2018年排查整治的11家 "散乱污" 企业,要求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实施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交办问题专项行动。结合中央环保集中督察发现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开展专项督察,坚持 "边查、边督、边处、边改" 工作机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对环保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严肃问责一批环保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集中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铁腕治污,利剑斩污,强化法律震慑。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方式,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问题整改落实、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污染减排、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处理、重点河流整治等重点问题。目前13件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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