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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办公会:高举节约集约大旗持续开展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3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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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2014~2016年)工作安排和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

  会议指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自20106月全面启动以来,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汇聚了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凝聚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较好完成了首个周期(2011~201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当前创建活动已进入新一周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常态,把握新特点,落实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和部制定的节约集约制度规定,要高举节约集约大旗,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使其成为国土资源工作主线,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积极进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探索创新,完善指标标准体系,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资源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一周期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包括:在3年内,开展两个批次的模范县(市)评选;继续将地级市纳入考评;按照新修订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对已获评的模范县(市)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保留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荣誉称号,未通过复核的撤销其称号。

  据悉,新修订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是一套综合性的指标标准体系,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更加简练、科学,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和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将进一步发挥 "指挥棒" 和 "风向标" 的作用。此外,该体系还配套建设了信息化考评系统,将全面采用信息化申报、电子化评审的方式开展考核,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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