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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通告(顾翠云)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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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昌国用(2014)字第49号,权利人:顾翠云,坐落:昌黎县四中对过抚昌黄公路东侧(东山新天地)1号楼2-502号,房屋已经过户到李丽英名下,房产证号昌黎房权证昌黎镇字第100058423号。昌国用(2014)字第49号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权利人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该不动产权证通告声明作废。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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