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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通告(李长利)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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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坐落于河北省昌黎县塔子口东12海里,滦河口航道北2.3海里,不动产权证号:冀(2022)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1397号,登记在李长利名下的海域使用权,依据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李长利海域使用权的通告》注销李长利(冀(2022)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1397号)海域使用权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冀(2022)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1397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通告作废。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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