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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靖安生活污水处理对标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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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靖安生活污水处理对标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608519;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昌黎县靖安生活污水处理对标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项目



























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东蔡各庄村东现状污水处理站北侧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路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设计规模0.5m3/d,远期设计规模1.0m3/d,红线内总用地面积为9449.61平方米,约14.17亩。项目主要处理工艺单元建设于MPF厂房内,厂房按远期1m3/d建设,粗格栅土建按远期1m³/d建设、设备按近期0.5m³/d安装,其他主要工艺按0.5m3/d建设及安装。新建粗格栅、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体化机械过滤系统、装配式调节系统、多级生物仓系统、微砂沉淀池、一体化精密机械过滤系统、紫外线消毒系统、计量槽及回用水池、除臭系统、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储泥罐等工艺设施。新建光伏、再生水源热泵等能源回收利用设施及高效智能控制系统。(2)新建污水进场管线20米,管径DN500;污水排放管线30米,管径DN500。进场管线及排放管线均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经设备密闭、池体加盖后负压吸风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厂界处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三)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机械过滤+调节+多级生物仓系统+沉淀+精密机械过滤+消毒”工艺,对收集的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能力5000m3/d,废水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2-2023)1A类限值和TN10mg/L的要求,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崖上西沟渠。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地上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生物滤料、栅渣和污泥集中收集,转运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废皮带、废滤板、废滤布、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废滤芯、废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和废紫外灯管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危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构筑物,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六)污水处理厂设置规范污水排污口一个,并按照报告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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