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把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配备精干力量,压实责任。二是认真缜密部署,切实摸清底数。开展辖区环境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严密措施,缜密布置,切实摸清辖区较大以上风险源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企业、使用放射源企业等工作底数,确保本次检查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三是明确重点排查对象,深入实地检查。对各类放射源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源单位、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台账信息、放射源安全防护及安保相关规章制度、行政审批、许可、备案制度、应急制度等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危化品企业相关制度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及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入库、出库等环节进行严格核查。
四是严格跟踪督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是对 "散乱污" 企业加强排查,确保不发生反弹。通过夜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大对 "散乱污" 企业排查监管力度,严防关停企业偷放偷放、私自接电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反弹。
六是加强值班值守,保障联络畅通。严格应急值守纪律,切实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备勤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保证随时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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