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由63微克降到58微克,力争降到53微克。年内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7.9%。
1-8月份全县优良天数为164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6天,二级天数为138天;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5天,优良率为68.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3微克(去年66微克),同比下降19.7%。8月份全省排名情况未公布。
1-7月份,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7微克,全省排名第154位,非传输通道城市排名第31位,全市排名第5;下降率全省排名第161位,非传输通道城市排名第34位,全市排名第7。AQI为4.56,全省排名第64位,非传输通道城市排名第29位,全市排名第5;下降率全省排名第78位,非传输通道城市排名第21位,全市排名第5。
重点工作进展:一是全县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昌黎县2018年应淘汰燃煤锅炉141台,经省大气办同意,任务调整为138台,完成拆除127台,完成率92%。二是挥发性有机物计划治理企业20家,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4家省定重点企业安装报警装置已全部完成。三是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安丰2台180平米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土建施工已完成,正在制作设备。宏兴180平米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正在建设设备基础。四是恶臭气体专项治理。鹏远淀粉恶臭车间异味治理项目正在施工,10月底完成。五是11家 "散乱污" 企业,已关停取缔10家,1家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六是16个乡镇和开发区空气监测站已全部建成并上传数据。七是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警6次。八是开展了主体灭失矿山的修复绿化,11家有证露天矿山均停产整治。九是启动省控自动空气站新增工作,编写上报了点位新增技术报告。(昌黎县分局齐凤芹 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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