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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18-2019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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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昌黎县20182019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CLCGZB2018007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志成153033518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2883791

采购需求:昌黎县20182019年度冬季取暖用煤 5500大卡末煤 11万吨(挥发份(Vdaf):30%≤挥发份(Vdaf)≤37%,全水分:≤14%,全硫(Std):≤0.5 %,灰份(Ad):≤15.5%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759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昌黎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须具有合法的煤炭经营范围的正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7、具有协调铁路及公路运输的能力,企业必须具备煤炭储存场地,库存用煤达到1万吨以上;

8、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设立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自有储煤场地合法土地手续或租赁他人场地租赁协议;储煤量证明材料;具有合法资质(提供证明资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或2018年近期)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企业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材料;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监督部门或其认证认可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以上证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929日-201810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01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朱振江

联系方式:0335-2883791 监督电话:0335-202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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