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粉条”不合格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粉条。商标:熙芮诚和图形。生产单位:昌黎县三龙粉丝厂。生产日期:2025-07-02。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未对生产加工人员进行及时培训,未及时处理遗留食品添加剂,造成生产加工人员错误认为该食品添加剂仍可以使用并进行添加,造成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4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5)3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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