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粉条”不合格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粉条。商标:熙芮诚和图形。生产单位:昌黎县三龙粉丝厂。生产日期:2025-07-02。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未对生产加工人员进行及时培训,未及时处理遗留食品添加剂,造成生产加工人员错误认为该食品添加剂仍可以使用并进行添加,造成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4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5)3号。

特此公示。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