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相结合,按照《2025年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昌双随〔2025〕4号)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随机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
4.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
6.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7.商标代理行为检查;
8.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9.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10.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
昌黎县范围内已成立状态的相关市场主体。
(二)抽取比例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定向抽查。
(三)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划分的A、B、C、D四个风险等级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汇总数据报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本级执法人员等。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实施对本县监管范围内被抽取对象的现场联合检查,并分别负责对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各相关业务股室及分局,负责按照县市场监管局下发的抽取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实施联合现场检查,按时公示抽查结果,按期上报总结和报表。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县市场监管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制定抽查方案,抽取出抽查对象,并按登记机关进行派发,同时对其中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2.信用监管股在确定抽查对象后,对抽查对象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及分局实施现场检查。
3.各相关业务股室及分局执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应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8月版)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本次定向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或“双随机”抽查移动执法终端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由信用监管股牵头,各分局、各业务股室的抽查工作小组。各相关业务股室及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把随机抽查作为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融合,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实现对被抽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检查,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密切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实施。各相关业务股室及分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实施,要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双随机”抽查的人员、经费、车辆等保障,依法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查任务。
(四)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要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杜绝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五)加强信息反馈,总结经验做法。各相关业务股室及分局要认真总结抽查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实施本次定向联合抽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联系人:宋青蓬 电话:0335-2985373
邮 箱:clxqjk@163.com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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