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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空气源热泵采购及安装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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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QHYZB-2018-67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君锋 0335-20336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鹏 0335-3692198

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

采购用途: 空气源热泵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适应;

(2)生产厂家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生产厂家的低温试验室合格证书、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原件;经销商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同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经销商公章)

(4)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打印网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询价通知书需提交的证明资料: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同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经销商公章、提供生产厂家的低温试验室合格证书和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原件;经销商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同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经销商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询价通知书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询价通知书售价:2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5

时刻说明: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 17 14:30

开标时间:2018-10- 17 14: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货及安装周期:10 天(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询价通知书中的采购需求的要求完成本项目

受理质疑电话:0335-3692198

备注:本次采购的空气源热泵需具备夏季制冷功能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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