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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8-2019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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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8-2019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字【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昌黎县葛条港乡、大蒲河镇、靖安镇、泥井镇、安山镇、马坨店乡和朱各庄镇7个乡镇的24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16眼,利用原有井1眼,建井房17间,阀门井8座,水表井2673座,安装全自动变频供水系统19套(含白庄子村、大夫庄村供水设备更换各1套),完成土方开挖13.21m3,土方回填13.21m3 ,砖方2933.46m3,混凝土1646.91m3,钢材5.95T,村内管网67.13万米,安装水泵19台,二氧化氯投加消毒设备17套,入户设施(阀门、水嘴、水表等)1.08万套,地下式消火栓22个。

2、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招标范围为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4、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12018-10-17,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接待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来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1-01 09:30 ,地点为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黎县水务局

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二街西北楼14

邮编:066600

联系人:龙海森

电话:0335-28685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

邮编:050091

联系人:曹京京

电话:0311-68121052

传真:0311-68121057

电子邮件: hebeizhicheng@126.com

网址:www.hbzc.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账号:130016156360505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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