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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集瑞建材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炉渣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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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集瑞建材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炉渣筛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608519;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昌黎县集瑞建材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炉渣筛分项目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大张庄东侧


















昌黎县集瑞建材有限公司


















秦皇岛迪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20亩,主要建设1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和库房,购置筛分机、装载机、滚筒筛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原料为生物质发电锅炉炉渣,主要工艺为湿法筛分。项目建成后,年筛分生物质发电锅炉炉渣10万吨。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通过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相关要求。

(三)项目生产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回用于车辆清洗;厂内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且厂房西侧设双层彩钢,中间设吸声材料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东、南、北侧)、4类(西侧)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设置一处危废贮存点,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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